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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应知应会】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知识

发布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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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知识

        1.什么是新一轮审核评估?

答:高等教育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40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是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督促高校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政策的综合性管理手段,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以下简称上轮审核评估)而言的。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上轮审核评估的延续、改进与升级。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和不同指标模块供高校自主选择。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2.为什么要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

答: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2020年,中央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统筹谋划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引导高校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抓实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紧迫任务。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法》法定任务,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40年实践证明,评估对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保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审核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研制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时代需要的审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联动的诊断改进机制,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化、长效化的紧迫任务。

三是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内在需要。上轮审核评估在引导高校“强内涵、促特色”方面作用明显,评估理念标准已在高教战线形成广泛共识,成为高等教育评估的品牌,并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但还存在评估推动高校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力度不够、评估分类不明确、评估结果刚性不强、评估整改乏力等不足,迫切需要在传承经验的基础上,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四是顺应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评估是国际高等教育领域保障高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机制,本科评估已成为全球大多数国家与国际组织治理高等教育的通用手段。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都在积极运用评估改善高校教育教学,促进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普遍建立起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开展课程质量评估、专业质量认证、院校评估、教学评价、科研评估等质量评估工作。新一轮审核评估针对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的质量保障需要,体现了国际高等教育评估的共性趋向,有利于内部质量保障与外部质量保障的有机统一,相融互促。

3.新一轮审核评估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4.新一轮审核评估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遵循以下五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立德树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审核,引导高校构建“三全育人”新格局。

二是坚持推进改革。紧扣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主线,落实“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依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实施分类评价、精准评价,引导和激励高校各展所长、特色发展。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严把高校正确办学方向,落实本科人才培养底线要求,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推动高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持续改进长效机制,培育践行高校质量文化。

五是坚持方法创新。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采取线上与入校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结合等方式,切实减轻高校负担,提高工作实效。

5.新一轮审核评估“破五唯、立新标”有哪些举措?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破立并举,将破除“五唯”顽瘴痼疾作为考察重点,提出构建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的评估体系,在评估工作中旗帜鲜明地强调立德树人评估导向,加强对办学方向、育人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考察。

一是强化学校内涵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避免单纯根据显性指标判断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在办学指导思想上,重点考察学校是否确立立德树人中心地位;在育人机制上,重点考察学校是否形成“三全育人”合力;在领导体制上,重点考察学校是否确保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改革对教师的评价,推进教师践行教书育人使命。重点考察学校是否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第一标准。强化高水平教师投入评价,不是看“帽子”教师数量,而是注重其对本科人才培养的贡献。注重凭实绩、能力和贡献评价教师,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突出教书育人实绩。

三是强化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完善“五育”评价,重点关注学生“学会了什么”,引导教师投入教学,增强学生学习体验感、获得感,从重结果评价向重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转变,完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四是强化多元主体评价,重点考察学校是否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方法,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评估机制和境外专家、青年教师、学生参与评估机制,从不同角度了解和评价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状况。

6.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对象和周期是什么?

答: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其中:新建普通本科高校应先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原则上获得“通过”结论5年后方可参加本轮审核评估。审核评估每5年一个周期,本轮审核评估时间为2021—2025年。

7.“两类四种”评估分类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根据高等教育整体布局结构和高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发展实际,采取柔性分类方法,设计了“两类四种”评估方案。高校可根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自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等进行自主选择。

第一类审核评估针对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普通本科高校。重点考察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所必备的质量保障能力及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举措与成效。

第二类审核评估针对高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历史不同,具体分为三种:一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二是适用于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三是适用于已通过合格评估5年以上,首次参加审核评估、本科办学历史较短的地方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重点考察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

8.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四种”,第一类设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2个、审核重点38个;第二类设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6个、审核重点76个。具体特点如下。

一是分层分类设计指标体系。第一类审核评估少而精,适用于具有世界一流办学目标、一流师资队伍和育人平台,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量大面广,细分为三种,分别适用于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的高校、首次参加审核评估的高校。

二是突出本科教育教学关键点。设置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审核重点,推动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是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结合。指标体系注重兜底线、促发展,既体现国家意志,又给学校留足发展空间。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增加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对标国家底线要求。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四是监督高校办学“红线”问题。增设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负面清单”,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成效的审核评估。

9.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程序?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程序包括评估申请、学校自评、专家评审、反馈结论、限期整改、督导复查等六个部分。

一是评估申请。高校需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包括部省合建高校,下同)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第一类审核评估参评高校。

二是学校自评。高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参加评估培训,对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和上一轮评估整改情况,制订工作方案,全面深入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公示。

三是专家评审。评估专家统一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采取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线上评估,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专家组组长根据线上评估情况,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在2—4天内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订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免于评估考察,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四是反馈结论。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审核评估报告》,通过后作为评估结论反馈高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和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完成审核评估的高校名单,并在完成评估的高校中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经教育部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后发布,做好经验推广、示范引领。

五是限期整改。高校应在评估结论反馈30日内,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评估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原则上,高校需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六是督导复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

10.新一轮审核评估在方式方法上有哪些创新?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评估流程、实现一校一案、强化多元评价、落实减负增效。

一是增加线上评估环节,优化评估流程。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线上与入校评估“一体化”设计,充分发挥线上评估考察优势,“做全做深”线上评估、“做准做实”入校评估,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相结合,让评估流程“优起来”。

二是定性定量评价相结合,实现一校一案。“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中,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弹性设置定量指标,设置必选项和可选项,兜底线、促特色,尊重学校自主选择权和专家专业裁量权,与学校一起制定“个性化”评估考察方案,实现一校一案,让组织实施选择权“落下来”。

三是注重常态化资源运用,落实减负增效深挖常态监测数据,充分利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以下简称“数据平台”)和年度就业质量数据生成数据报告;精简入校评估专家人数、天数、环节;免于评估考察已通过教育部认证(评估)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课程);多措并举避免重复工作,让评估负担“减下来”。

四是丰富评估视角,强化多元评价。构建了“1+3+3”校内外多维立体综合评价体系,分别从常态资源、学校、教师、在校生、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等多元多维视角进行评价,让评价体系“立起来”。

11.如何理解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

答: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一体化”设计是新一轮审核评估制度设计的核心和关键,不仅是评估方法手段上的创新,更是评估思想理念上的丰富和发展。线上评估本身就是评估,而不是评估前的准备阶段,只有准确把握定位和内涵,才能保障新一轮审核评估落地实施“不走样”。与上轮审核评估不同,新一轮审核评估增加线上评估环节,就是要充分发挥线上评估考察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灵活优势,调动更多的专家资源、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更加全面、

深入地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审核,与入校评估形成“1+1>2”合力,进一步突显审核评估为学校发展“诊断开方”的初心。

12.新一轮审核评估中的“1+3+3”报告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体多维的视角全面客观地评价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探索建立了以《自评报告》为主体,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份过程性报告和《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3份结果性报告为两翼的“1+3+3”多维立体评价体系,从学校、教师、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多元多维视角更加全面、客观、系统地呈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联动的质量“闭环”评价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引导学校促进教师投入教学,提升学生学习体验。《自评报告》是学校在评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审核评估指标,阐述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人才培养成效而形成的反映评建结果的写实性报告。《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是教育部评估中心以国家数据平台每年采集的本科教育教学数据为基础编制形成的报告,增加呈现学校连续三年的状态数据,同时提供多种常模,供参评高校自主选择、个性定制常模做对比分析,旨在帮助学校精准对标,科学决策,帮助评估专家从数据变化中查找学校工作中的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是面向参评高校以问卷调查的方式梳理形成的数据报告,聚焦影响本科教育教学和质量保障的过程性关键要素,从一线师生的视角检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情况,形成与《自评报告》的印证比照,为专家评估提供佐证参考,为高校持续改进指引方向。

《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生发展中心)从“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中提取数据进行分析,量化反映学校本科生就业整体情况,对高校就业工作进行常态监测。《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分别从毕业生、用人单位角度量化反映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是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的外部评价结果。此外,新一轮审核评估还专门针对第一类参评学校研制提供了《世界一流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相关定量指标分析报告》,必选指标结合第一类参评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实际,自选指标体现不同学校办学特色的差异,选取世界一流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相关定量指标,对标世界一流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相关定量指标常模,力求对“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现状与世界一流大学进行客观的呈现与描述,为第一类参评学校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13.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强化持续改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明确了5年一轮的周期性评估制度,强化持续改进,让审核评估“长牙齿”。一方面把上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作为申请受理的门槛条件之一,另一方面增设审核评估问题清单,特别针对全面排查出的本科教育教学薄弱环节及主要问题,采取“台账销号”方式一抓到底,限期整改。建立“回头看”随机督导复查机制,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等问责措施,增强评估整改的硬度和刚性约束。实行限期整改和持续改进机制的目的在于促进学校把新一轮审核评估与学校“十四五”规划及中长期规划的落实结合起来,把当前举措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对学校整改情况和关键办学指标进行督导复查,持续追踪整改进展,有助于压实学校评估整改主体责任,形成内外联动的“评价—反馈—改进”的质量闭环,不断推动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14.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质量共同体”理念初衷和用意是什么?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宗旨是“对国家负责、为学校服务”,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16字方针,既保证对国家负责,守好底线,又体现为学校服务,旨在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从本质上看,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要给高校划分等级,而是通过专家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校内与校外集体“会诊”,当好“医生”和“教练”,帮助学校找到真正的闪光点和存在的问题,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整个评估过程倡导“质量共同体”理念,尊重高校的自主选择权和专家的专业裁量权,突出为高校提供诊断服务,而非“猫鼠游戏”。参评学校、评估专家、评估机构形成一个质量共同体,围绕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共商共研、同题共答。一方面挖掘出影响和制约高校改革发展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发现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亮点特色,凸显评估的“指挥棒”作用,靶向服务高校高质量发展。

15.学校如何以新一轮审核评估为抓手建立健全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以立德树人为思想统领,强调高校要把立德树人融入评估全过程、全方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

一是强化认识,明确立德树人中心地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五育”并举培养时代新人;

二是强化基础,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地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布局、人才培养体系、教育教学模式、管理服务体制、资源保障条件等都要围绕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来谋划和建设;

三是强化制度,建立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健全学校党委、行政定期研究立德树人工作制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育人”机制,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统筹推进,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

16.学校如何申请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

答: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包括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提交《审核评估申请报告》。申请评估时,学校依据大学章程和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自主选择“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其中一种。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地方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申请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的地方高校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学校提交评估申请时,需在申请报告中说明上轮评估整改情况,包括整改任务、整改目标、体制机制工作举措、整改成效等。上轮评估整改的完成情况是新一轮审核评估申请受理的门槛条件之一。拥有异地校区的学校,如异地校区与主校区为同一法人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制式、标题、落款、公章等与主校区相同的,异地校区原则上应按主校区同一套评估方案评估,并在《审核评估申请报告》中予以说明。除此之外,须单独申请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

17.学校为什么要选择与自身发展相匹配的评估类型?

答:在制度设计方面,新一轮审核评估与“十四五”规划同步,要求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并充分论证后,提出评估申请,选择评估类型和评估时间。学校选择评估类型不是简单技术层面的准备,而是战略层面的考量,是党政领导班子要决策的大事,是关系到学校办学定位和“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的重大选择,需要理性思考、慎重决策。申请类型应由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学校一旦选择了某种类型,就要根据此类型要求、指标撰写《自评报告》,总结教育教学取得的成绩,提出自身存在的问题。专家也会根据此类型要求、指标“把脉问诊”,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更加明确自身的办学定位和方向,总结现状并找到未来发展目标及下一步整改的努力方向,以此推动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如果学校选择了与章程规定、目标定位不匹配的评估类型,造成评估指标无法“适配”,导致专家很难对症下药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专家组评估时列出的“问题清单”会很长,与此相对应学校的整改难度就更大,总体看对高校发展不利,也偏离了新一轮审核评估分类改革设计的初衷和用意。

18.评估分类是给学校分等吗?

答:不是。新一轮审核评估针对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的多样化需求,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出“两类四种”评估方案,满足不同类型高校对质量保障的需求。这种评估分类并非给高校分层、分等,更不是给高校贴“标签”。参评学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情况自主选择最适合的评估类别。“两类四种”评估方案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动态的,以5年为周期,为学校的变化发展留下了调整上升空间。高校可以在这个周期选择一种类型来接受评估,到了下一个周期,还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选择另一种类型。学校人才培养可以以一种类型为主,不排除部分专业按另一种类型培养,即: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高校不排除有些专业培养应用型人才,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高校也不排除有些专业培养学术型人才。

19.学校如何选择评估指标?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部分。针对第一类参评学校,重点考察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和综合改革举措成效。定性指标强调3个注重:注重本科教育的时代要求,引导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本科教育;注重特色发展,引导学校全面开展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注重质量保障的文化机制,引导学校提升内部质量保障能力、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定量指标综合考量“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指标以及教育部相关评价指标,审核重点中设置了35个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发展的关键数据进行定量审核。包括22个必选项和13个可选项。同时,在可选指标设置上给足弹性空间,学校可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供的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测数据中自主选择,进行等量或超量替换;国家数据平台提供不同类型高校常模数据(即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关键数据平均),学校可根据办学定位和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多个类型高校常模数据做对比分析,同类型常模比较长短,从而进一步找准所处坐标和发展方向。

针对第二类参评高校,通过模块化设计定性指标,首次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可选项、首评限选项,由高校根据要求和办学实际自主选择。统一必选项体现国家对高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刚性要求,类型必选项体现对学校“精准”定位和差异化发展的引导,特色可选项体现对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的引导,首评限选项体现对首次参加审核评估高校基本条件的刚性约束;定量指标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这类高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定量指标包括46个,分为必选项和可选项。“必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必须选择;“可选项”是指该定量指标可结合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自主选择。“必选项”对标国家规范要求,包括国家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可选项”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包括学校卓越教学及学生培养所取得的成效等。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

20.学校如何选择常模?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定量指标可作同类常模和他类常模比较,同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选取同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他类常模比较是指参评学校根据自身实际和发展需求,自主选取、量身定制不同类型(可以为多个类型)高校数据平均值作比较。《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提供必选、可选和自定义3类常模,包括世界一流大学常模、“双一流”建设高校常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常模、全国常模、31个省(区、市)常模、12类高校常模(理工类、综合类、语言类、医药类、财经类、体育类、艺术类、师范类、民族类、农业类、军事类和政法类)、自定义常模7种。

第一类评估的必选常模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常模,其余为可选;第二类第一种评估的必选常模是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高校常模,其余为可选;第二类第二种的必选项为本省(区、市)常模,其余为可选项;第二类第三种的必选项为全国同类高校常模,其余为可选项。除必选常模外,学校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至少一种或多种类型常模。自定义常模是学校根据自身需求量身定制的个性常模,最多可以定制3组常模,每组不少于5所高校。常模选择的重点在于通过指标数据比较,帮助学校了解自身与同类学校、标杆学校的差距,找准位置,持续改进。

21.学校已通过教育部认证的专业如何免于评估考察?

答:“教育部认证”是指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评估归口管理办法(试行)》纳入“高等学校评估项目清单”管理,由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并纳入教育部评估归口管理的认证项目,“在有效期内”是指在学校审核评估正式启动的时间(即线上评估开始时),该专业认证结果处于有效期内。学校可在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以下简称评估系统)查询“通过教育部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名单”。“免于评估考察”不等于免于评估,上述有效期内的专业仍在评估范围之内,由学校自行决定该专业是否需申请免于评估考察。学校若有意愿申请免于评估考察,需在确定审核评估正式启动具体时间后,在评估系统提交免于评估考察申请。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部评估中心将在评估系统中预置有关专业认证材料作为本专业的审核评估材料,由学校最终确认,切实减轻高校负担。

22.学校如何做好评建和整改工作?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评建和整改不同于上轮审核评估的评建,它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审核评估的重要环节。其中自评自建是审核评估的基础,学校可以通过自评自建促进学校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能力。通过评估整改形成质量闭环管理,可促进高校自觉巩固和充分利用评建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要将评建和整改作为一项“全链条”的工作来考虑,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把立德树人作为评建和整改工作统领。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立德树人完整、全面地体现在学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和“负面清单”,形成培养目标一致、职责分工合理、育人合力显著的立德树人工作格局;要认真做好《自评报告》中立德树人情况“必答题”,总结学校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评建和整改工作“全链条”。

二是要正确理解审核评估。学校要深刻理解新一轮审核评估从名称上就发生了变化,从“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变成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评估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变化,从聚焦教学工作,转向了聚焦教学基础上的育人工作,更多的是从育人的高度来看教学,不仅包括本科教学,而且涵盖党的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发展、资源保障等学校办学各方面,是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整体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讲,新一轮审核评估不仅仅是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学或评估部门统筹执行层面的事,而应该是党政领导班子要决策的大事,关系到学校“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的重大选择。

三是构建高校的质量文化。学校要全面对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国际先进理念,从概念层面、机制层面、实施层面落到师生、院系、专业和课程,使这一先进理念成为整个评估工作的理念共识和行动自觉。“学生中心”强调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刻苦学习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素,推动人才培养模式从“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产出导向”强调以学生学习效果为导向,注重评价学校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以及学生和社会满意度,避免单纯根据显性指标评价办学水平。“持续改进”强调对人才培养全链条形成质量闭环管理,促进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和大学质量文化,及时发现问题、持续改进提升质量。

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学校要用好自主选择权,依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选择适宜的评估类型和指标体系,形成个性化评估方案,用自己尺子量自己;以“平常心、正常态”对待评估,评建工作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做到不回避问题、不隐瞒事实、不弄虚作假、不夸大成绩;树立正确的评估价值取向,从发展的角度出发看待评估,以审核评估为契机,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与专家组、评估机构形成“质量共同体”,对本校人才培养状况、培养质量全面深入地自我审视和不断地自我改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五是要处理好四种关系。第一,学校要处理好审核评估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不搞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第二,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高校质量文化;第三,处理好自评工作与日常工作的关系,使高校的评建工作融于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第四,处理好自评工作与整改工作的关系,保证评建改工作长链条开展、常态化推进。

23.学校《自评报告》应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答:《自评报告》是审核评估的重要材料之一。《自评报告》撰写的质量不仅反映参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客观状态,也反映参评学校对审核评估的态度与重视程度,还可以看出学校能否客观清醒地认识自己,是否具有驾驭和反思自身发展的自省能力和水平。

《自评报告》的撰写是建立在学校全面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紧紧聚焦审核评估指标,对学校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改革建设和培养成效进行全面梳理,由此形成反映自评结果的写实性报告。《自评报告》的形成过程,是经过学校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修改完善的过程,也是凝聚全校师生共识的过程。

《自评报告》要重点阐述学校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做得怎么样”“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学校撰写《自评报告》时,不得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重点不能丢,同时还要避免撰写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

《自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简介”“学校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学校自评结果”三部分。“学校自评结果”表述按照二级指标展开,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对应到一级指标来写,问题具体表现描述对应到二级指标和审核重点。《自评报告》中的数据应与《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中的数据一致,如果由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不同等导致数据不一致,学校须在《自评报告》后面附简要说明。

24.学校如何准备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材料?

答:学校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坚持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准备以下评估相关材料。

一是基本材料。人才培养方案、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近三年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申请报告等应该作为评估的基本材料上传至评估系统,不能等到专家需要时再临时提交。

二是教学档案。教学档案是高校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基础材料,是高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据”,包括课程大纲、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践等过程性与终结性材料。教学档案按高校日常管理规定存放,无需做特殊的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在审核评估期间按要求上传,切忌突击整理和弄虚作假。

三是《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自评报告》等评估材料中的所有结论,应有充足的数据和事实支撑,不能只有结论,没有事实陈述和证明支撑。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等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教学资料、学生学习档案、各类记录性材料、合作协议或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以高校教学档案为基础,与教学档案有交叉的部分无需单独整理,按要求上传至评估系统,或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专家查找、审阅。

四是引导性材料。主要包括高校职能部门、教学机构、实习实训基地和就业单位等材料,教学活动安排和人员名单,如校历、课程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等。

25.学校在线上评估与入校评估环节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线上评估时间为2—4周,基本流程包括:线上评开始前参评学校与项目管理员对接,明确学校需要做好的准备工作(包括系统测试等)。依据评估方案要求,在评估系统中提交基本材料、自评材料及其他材料等。线上评估开始后专家主要进行材料研读,线上调阅材料、在线访谈座谈、听课看课等。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工作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落实访谈座谈安排、听课看课安排,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加访谈座谈。线上评估是否听课、调阅学生试卷和论文,由专家组视学校已有常态信息化条件和工作需要与学校协商确定,不搞“一刀切”,也不提出强制性要求。如参评学校具备或部分具备线上便专家组进行线上听课、调阅活动。

入校评估时间为2—4天,基本流程包括:入校评估前专家组组长与参评学校协商入校考察时间、天数、环节和重点考察内容等,参评学校提出是否召开评估说明会(评估第一天)。准备好自评材料、专家案头材料等,协助安排专家组成员交通与住宿、做好经费预算等。入校评估期间参评学校根据专家评估考察任务,配合做好听课、访谈、调阅等安排,与专家组商定是否召开专家意见交流会(最后一天)。入校评估结束后专家组成员离校,参评学校协助做好经费决算、入校评估材料整理等工作。

26.学校如何用好“3+3”报告等常态数据资源?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常态数据资源的挖掘和使用,依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国家数据平台”和学生发展中心“就业数据平台”,形成《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即“3+3”报告)。此外,学校编制公布的近三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也是评估的必备材料。“3+3”报告分别从教学监测数据和就业监测数据、学生和教师体验调查问卷、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问卷的角度对学校的本科人才培养提供评价参考,为学校自我评价、判断和改革提供多元视角,是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也可以成为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常态数据资源的累积和利用,通过评估,建立起“3+3”报告等常态化资源的累积、分析和使用机制,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差距,深挖学校“招生-培养-就业”全链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短板和弱项,找准整改方向,精准发力,持续改进,不断累积,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纵深发展。

27.学校须重点关注的“红线”“底线”要求有哪些?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对标国家基本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规定,在指标体系中设置“红线”和“底线”要求,体现国家对所有参评学校的刚性约束。

在定性指标中,通过增设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等方面的立德树人“负面清单”,关注高校办学“红线”。

在定量指标中,通过设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基本办学条件、学生发展与支持服务方面的要求等“统一必选项”,列出了办学“底线”标准,其中第一类评估16个,第二类评估17个。对于突破办学规范和办学条件底线等问题突出的高校,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等问责措施。

28.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是如何征集的?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首次设立征集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举措。专家组通过线上与入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察、评估、论证,从理论先进性、实践有效性、示范推广性等多个维度对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案例进行评判,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做出是否推荐该校“本科教育教学示范案例”征集对象,由教育部向有关学校进行案例征集。征集的案例既可以是示范性、引领性的综合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也可以是某一方面特色非常鲜明的教育教学案例。具体可体现在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模式、教学模式和管理模式上的重大改革。案例需介绍学校实施上述举措所取得的改革与建设成效,包括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突出效果,及其示范引领和推广应用价值。

29.学校如何做好评估整改工作?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整改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学校要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提出的问题以及自评自建查摆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

一是及时总结评估工作学校要在评估后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估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对标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时间表以及预期目标和成效等。

二是建立评估整改工作机制学校应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整改。整改工作重在长效机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的建设,要扎扎实实整改,不能书面整改、虚假整改。

三是按时提交《整改报告》。原则上,学校要在评估结束后两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提交《整改报告》,系统、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针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清单逐项分析整改情况包含整改前后核心数据对比等。

30.专家组是如何组建的?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统一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从数量上看,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呈现“一多一少”的特点。“一多”指线上评估专家组人数多,包括评估专家15—21人(其中组长1人、视需要配备副组长1人)、项目管理员1人、秘书1—2人。“一少”指在做全做深线上评估的基础上,入校评估专家组人数少从线上评估专家中确定5—9位入校评估专家,原则上应包括专家组组长及副组长、有较多存疑问题的专家,同时适当考虑入校评估任务和学校学科专业布局需要。

从结构上看,新一轮审核评估专家组呈现“多元全面”的特点,“多元全面”指评估专家覆盖高校党建、思政、行政管理、教学管理、主干专业、体美劳领域及行业企业专家,还专门为第一类参评学校配置国(境)外专家、青年教师专家、学生观察员,实现多元视角评估,增强评估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状况全面考察、联合“会诊”的力量。

31.专家如何做全做深线上评估?

答:线上评估注重评估的全面性和深入性,要求做全做深,做出入校评估基础。做全:就是要求15-21名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在全面审读“1+3+3”报告等评估材料的基础上,对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全貌”进行全方位审核,全面查找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亮点和问题,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做深:就是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入挖掘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信息等常态资源,通过深入开展线上访谈、听课看课、随机实地暗访及补充材料调阅等考察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刨根问底,确保挖掘的问题切中要害、体现深度。

32.专家如何做准做实入校评估?

答:入校评估注重突出重点,不要求全面考察、面面俱到,而是对线上评估问题的印证。做准:专家组紧扣“两类四种”评估的不同侧重点,以线上评估“问题清单”为主线,组织入校评估专家拟定个性化入校考察方案。

专家按照入校考察方案要求,选取恰当适宜的方法技术,精准开展评估考察活动,对线上评估专家意见进行复核印证,找准问题症结,下准评估结论。做实:专家组通过深入考察,了解掌握学校真情实况,专家组组长组织专家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总体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形成写实性《审核评估报告》。突出评估诊断、把脉作用,要求每位专家当好学校的“医生”和“教练”,做好体检和指导,对症下药,开出实用“良方”,帮助高校切实提高质量、提高水平。

33.专家如何审读并用好“1+3+3”报告?

答:基于多维立体视角的“1+3+3”报告为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情况精准画像,有利于推动高校健全综合评价机制,使评价结果更加科学有效。

《自评报告》是专家组开展评估考察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专家组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参评高校参评学校自主选择的评估类型、评估指标和审核重点,主要审核参评学校“该说的是否说了”“说了的是否做了”“做了的是否有效”“无效的是否改了”等,初步判断各项指标的达成情况,形成对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的总体印象。专家组审读《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在校生学习体验调查报告》《教师教学体验调查报告》3个教学报告,要注重发展变化。关注参评学校教育教学状态的变化及发展趋势情况,包括专业调整情况以及专业招生规模的变化情况,专任教师数量、教育教学经费、实验室设施条件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学生发展等状态数据的变化趋势等,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成效。

专家组审读《本科生就业数据分析报告》《本科毕业生跟踪调查报告》《用人单位跟踪调查报告》3个就业报告,要注重个性差异。要把参评学校放在所处的社会环境中进行综合分析,把握参评学校所处的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特殊性和特色点、学校所背靠的区域、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参评学校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人才培养对社会的贡献度。“3+3”报告相互佐证,形成全链条、多维度的高校教育教学佐证材料,能够为《自评报告》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也能够通过不同报告之间的差别发现问题并探索求证,丰富和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的全过程监测与评价。

34.如何形成高质量《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

答:《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作为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结论,是学校评估整改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督导督察的重要依据。形成高质量的《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以问题为主线的“递进式”诊断方式。线上评估“问题清单”质量情况决定了入校评估工作的质与量,要确保做全做深线上评估,形成影响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高质量“问题清单”。

二要加强组内沟通,搭建充分有效沟通的工作机制,每位专家全面考察、深度问诊、独立判断,可采取自证和他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相互印证,实现专家组对学校的集体会诊、综合评价。

三要注重把握工作节奏。新一轮审核评估采取线上与入校评估一体化设计,在线上评估时长与入校评估人数等方面充分赋予了专家组弹性可选的空间,专家组要根据评估考察需要,在与学校协商一致基础上,适时召开线上与入校评估布置会、中期碰头会、总结会等,牢牢把握评估进度和各环节工作质量。专家组组长综合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情况,起草《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含问题清),并在征求线上与入校评估专家组全体成员意见基础上,最终形成《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含问题清单),并在入校评估结束后4周内提交评估系统。

35.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组织实施?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部省分级负责、协同推进的制度。教育部负责制定审核评估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各地各校审核评估工作。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二类审核评估和地方高校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定本地区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报教育部备案。组织所属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及推荐高校参加第一类审核评估工作。选取1—2所高校委托教育部评估中心指导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为全面推开本地区审核评估工作做好示范。为强化部省协同,保障评估工作实质等效,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部省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委托教育评估机构组织实施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所需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选派。

36.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体现多元参与?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要求,探索建立管办评分离、部省协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评估协同机制。

一是发挥教育部评估中心作为国家级专门评估监测机构的统领作用,致力于引领高等教育领域评估监测技术,整体提升全国评估机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建立部省协同工作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评估专家组织议事机制和咨询指导机制,充分发挥评估专家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参谋把关、研究咨询、指导服务作用,优化评估决策;

四是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阶段性发展特点,引导和激励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特色发展,力求有效遏制“千校一面”。五是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评估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学生参与评估机制,增设“学生观察员”角色,从不同角度了解学生学习体验和学校人才培养情况。

37.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推进部省协同?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注重部省两级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学校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

一是评估规划相衔接。教育部制定全国新一轮审核评估总体规划,统筹安排部省两级参评学校五年评估数量与结构,制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第一类参评学校年度评估计划,指导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地方试点高校年度评估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方案》和国家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5年审核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及试点方案,报教育部备案。

二是工作机制相协同。教育部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评估机构建立工作交流机制,及时就评估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话协商,及时解决疑点、疏通堵点。教育部通过指导地方开展第二类审核评估试点、邀请参与评估观摩等,提高省级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推荐高校参加试点工作,试点先行,打造新一轮审核评估示范“样板间”,保障部省两级评估质量实质等效。

三是评估标准相统一。教育部颁布《方案》,为高校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教育部颁布《方案》及指标体系基础上,制订符合本地高校实际和特点的评估实施方案,推动高校准确定位、特色发展。

四是评估整改相配合。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审议《专家组审核评估报告》,反馈审核评估结论,指导高校做好评估整改工作。同时,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高校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复查。对于评估整改落实不力、关键办学指标评估后下滑的高校,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约谈高校负责人、减少招生计划、限制新增本科专业备案和公开曝光等问责措施,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8.新一轮审核评估如何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

答:新一轮审核评估是推动“十四五”时期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硬招、实招,专家库建设是支撑新一轮审核评估有效实施的关键。专家库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五年工作布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系统谋划,着力建设全国统一、开放共享的专家库,形成政治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专家队伍,为高质量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奠定坚实基础。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牵头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地各校要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为保障部省两级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工作实质等效,评估专家统一从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中产生,人数为15—21人(其中人校评估专家5—9人)。原则上,外省(区、市)专家人数不少于评估专家组人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组组长由外省(区、市)专家担任。教育部评估中心加强对专家的评价考核,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专家实施动态管理。

39.新一轮审核评估有哪些纪律和监督要求?

新一轮审核评估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严肃评估纪律,开展“阳光评估”,广泛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参评学校、评估专家和评估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进行监督,受理举报和申诉,提出处理意见。

评估专家和参评学校在评估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规定和评估工作纪律。评估专家应依据审核评估指标、遵循审核评估程序,独立参加并履职尽责,公平公正、保质保量完成评估任务,维护专家队伍良好形象。参评学校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评估材料和所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以平常心、正常态开展评建工作、接受评估专家组的评估考察,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角度与评估专家平等交流、坦诚交换意见,共建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共同体”,共同营造良好评估考察氛围。

40.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一类审核评估)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审核重点

1.党的领导

1.1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1.1 学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情况

1.1.2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情况

2.质量保障能力

2.1质保理念

2.1.1 质量保障理念及其先进性

2.1.2 质量保障理念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与运行以及质量文化形成中的作用

2.2质量标准

2.2.1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社会及学生等利益相关者诉求的一流质量标准建设情况

2.2.2 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落实情况

2.3质保机制

2.3.1 质量监控部门及其职责,质量监控队伍的数量、结构和人员素质情况

2.3.2 自我评价机制、评价结果反馈机制、质量改进机制的建立与运行情况

2.4质量文化

2.4.1 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设情况

2.4.2 将质量价值观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将质量要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情况

2.5质保效果

2.5.1 培养目标的达成度

2.5.2 社会需求的适应度

2.5.3 师资和条件的保障度

2.5.4 质量保障运行的有效度

2.5.5 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3.教育教学水平

3.1思政教育

3.1.1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和“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建立情况

3.1.2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思政课程建设情况,按要求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课程情况

【必选】思政课专任教师与折合在校生比例≥1:350

【必选】生均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专项经费≥20元

【必选】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总数与全校师生人数比例≥1:100

【必选】生均网络思政工作专项经费≥40元

3.1.3 推动“课程思政”建设的创新举措与实施成效,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以及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的建设及选树情况

3.1.4 学校对教师、学生出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负面问题能否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置情况

3.2本科地位

3.2.1 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情况;党委重视、校长主抓、院长落实一流本科教育的举措与实施成效

3.2.2 学校在教师引进、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制度设计中突出本科教育的具体举措与实施成效

3.3教师队伍

3.3.1 落实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第一标准的情况,落实师德考核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的情况

3.3.2 教师教学能力满足一流人才培养需求情况,引导高水平教师投入教育教学、推动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上好课的政策、举措与实施成效

【必选】生师比(要求见备注3)

【必选】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必选】主讲本科课程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

【必选】教授主讲本科课程人均学时数

3.3.3 重视教师培训与职业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核心培训课程,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作为核心培训教材,加强思政与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3.3.4 加强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举措与成效

3.4学生发展与支持

3.4.1 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以及“强基计划”的招生、培养举措与实施成效

3.4.2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系统化的学生发展和学业指导体系,探索学生成长增值评价,重视学生学习体验、自我发展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成效

【必选】专职辅导员岗位与在校生比例≥1:200

【必选】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与在校生比例≥1:4000且至少2名

【必选】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比例≥1:500

【必选】学生毕业必须修满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数≥2学分

【必选】劳动教育必修课或必修课程中劳动教育模块学时总数≥32学时

【必选】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人文社科类专业≥15%,理工农医类专业≥25%)

【必选】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必选】本科生体质测试达标率

【可选】本科生在国内外文艺、体育、艺术等大赛中的获奖数

3.4.3 近五年专业领域的优秀毕业生十个典型案例及培养经验

3.5卓越教学

3.5.1 实施“六卓越一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以及一流专业“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双万计划”建设等举措及实施成效,围绕“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开展教研教改项目建设的举措及实施成效

3.5.2 推动“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加强线上教学资源建设,提高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的举措与实施成效

【必选】本科生生均课程门数

【可选】开出任选课和课程总数比例

【可选】小班授课比例

【可选】入选来华留学品牌课程数

3.5.3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相关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健全,教材审核选用标准和程序明确有效;对教材选用工作出现负面问题的处理情况

【必选】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数量与学校应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课程数量的比例

【可选】近五年公开出版的教材数

3.5.4 资源建设,特别是优质的学科资源、科研资源转化应用于本科教育教学的情况

【必选】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备注4)

【必选】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统计要求见备注4)

【必选】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要求见备注5)

【必选】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要求见备注6)

【可选】国家级教学育人基地(平台、中心)数

3.5.5 推动招生与培养联动改革的举措及成效

3.5.6 推动人才培养国际化的具体举措与成效

【可选】专任教师中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经历的教师比例

【可选】在学期间赴国(境)外高校访学的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比例

【可选】国(境)外高校本科生来校访学学生数

3.6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

3.6.1 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专业教育的举措及成效

【可选】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

【可选】本科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人数及比例

【可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数

3.6.2 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情况

【可选】本科生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数及以第一作者获批国家发明专利数

3.6.3 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的举措及成效

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学校系统性、整体性、前瞻性、协同性的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与创新实践,且在国际上具有一定代表性


备注:

1. 审核重点中定量指标的具体要求可参考国家相关标准。其中,【必选】是指该定量指标学校必须选择;【可选】是指该定量指标学校可结合办学实际和优势特色,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提供的教学基本状态常态监测数据中自主选择,进行等量或超量替换。

2. 表中定量指标计算原则上参照《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统计指标体系(2020年版)》(教发〔2020〕6号)。

3. 生师比=折合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总数(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和语文、财经、政法院校≤18:1;医学院校≤16:1;体育、艺术院校≤11:1。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数+硕士研究生在校生数*1.5+博士研究生在校生数*2+普通本专科留学生在校生数+硕士留学生在校生数*1.5+博士留学生在校生数*2+普通预科生注册生数+成人业余本专科在校生数*0.3+成人函授本专科在校生数*0.1+网络本专科在校生*0.1+本校中职在校生数+其他(占用教学资源的学历教育学生数,例如成人脱产本专科在校生数)。专任教师总数=本校专任教师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临床教师数*0.5;其中:本校专任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原则上须连续6个月缴纳人员养老险等社保或人员档案在本校);校外教师须承担本校教学任务、有聘用合同和劳务费发放记录,聘请校外教师折算数(本学年聘请校外教师数*0.5)不超过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临床教师须承担教学任务且人事关系在本校或直属附属医院。

4. 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折合在校生数。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5. 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10%。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亿元的高校,当年新增教学仪器设备值超过1000万元,该项指标即为合格。

6.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普通高校教学与科研仪器设备总资产值/折合在校生数(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综合、师范、民族院校,工科、农、林院校和医学院校≥5000元/生,体育、艺术院校≥4000元/生,语文、财经、政法院校≥300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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